(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有鑑於本縣105年交通事故均發生於馬公市區,警察局為改善市區交通,期降低事故發生率,特將明遠忠孝、明遠信義、信義自立、陽明信義、文光三多及文光四維等6處路口,將於原上、下班及上、下學時段開起號誌管制運作,變更延長為每日7時至22時。
為確保該六處路口行車安全,警察局自本(2)月21日起已將該6處交通號誌路口變更延長為每日7時至22時,其餘時段仍為閃光運作。閃光運作時段,幹道以閃黃燈,支道以閃紅燈,藉以區分幹(支)道路權,確保行車安全與秩序。
警察局籲請民眾行經上述路口,應依號誌管控停等、行進及遵守路權規定,切勿違規闖紅燈。於閃光運作期間,閃紅燈路口車輛應暫停再開,禮讓幹道車輛先行通過;閃黃燈路口車輛亦應減速慢行。另警察局於該6處號誌路口開啟運作初期,將派員加強執行交通疏導與執法勤務,以維交通順暢與人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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