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哈奇/澎湖報導)縣府於去年12月15日縣務會議通過補助宗教團體作業要點修正,自今年起輔助宗教團體上限下修為10萬元,此案雖於縣長陳光復上任前定案,但基於協助宗教文化發展,縣長陳光復表示將召集所屬討論有無轉圜空間。
針對議員葉明縣昨(23)日於議會中提及縣府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補助作業要點修正案,縣府特別提出說明,強調因為澎湖審計室對民間團體補助款項執行情形審核結果認為有未盡周延,原作業要點第4點針對補助金額,特殊個案「經奉簽准」,補助金額不受限制,審計室認為特殊個案的概念不明確,要求檢討修正。
縣府為符合規定,民政處擬具「澎湖縣政府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修正回歸每案最高補助金額及每一年度以補助一次為限之規定,並於去(103)年12月15日縣府第842次縣務會議中審議通過後發布。
縣長陳光復表示,此案雖然在上任前經縣務會議修正通過,但澎湖宗廟的文化,是澎湖極為重要的資產,尤其特定節日的慶典,縣府僅補助10萬元,對宗教活動辦理幫助有限,甚至影響活動規模,基於對宗教文化的推廣,他將召集所屬討論,看看在可以符合審計室要求的範圍內有無轉圜空間。
另外,有關澎湖春節敬老平安禮金和身障三節慰問金調增案,澎湖縣議會昨天下午亦順利通過,可望趕在農曆春節前發放,讓澎湖65歲老人和身障民眾過個幸福有感的新年。
澎湖縣政府在議會首度召開的臨時會中,提出澎湖春節敬老禮金和身障慰問金發放調增各加發新台幣1000元案,所需增加1400萬元和1397萬元經費的墊付案,澎湖縣議會昨天通過,可望趕在農曆春節前發放。
澎湖縣議會昨天同時通過各鄉市專案補助和縣長特支費等2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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