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哈奇/澎湖報導)針對爭議多時的大倉觀光文化園區開發案,縣長陳光復昨(23)日上午前往議會進行建設案評估決策專案報告。且表示,經縣府審慎評估,考量後續效應等因素,提出原計畫原地繼續執行、調整計畫內容後執行及遷移至新地點等3個方案,將盡速做出對澎湖鄉親最有利的決定。
陳縣長強調,不斷要求縣府員工,更加鞭策自己,施政一定要以鄉親的利益為第一優先,才能向鄉親父老有所交代,大倉觀光文化園區從最初的規劃設計、地點選擇、環境影響評估、施工品質,到後來的財源籌措等,民間都一直有不同的聲音,更屢屢被外界質疑,光是財源籌措部分,中央允諾5千萬補助並不明確,縣府自我評估將募款3億,真正募到的款項也才5百萬,幾乎所有財源都要自籌,更重要的是必須考慮未來維護管理及營運效益。
陳縣長進一步指出,縣府針對此重大工程,已召開過多次會議,反覆討論整個計畫的預期效應,尊重不同的意見,考量相關法令及人民權益,評估報告力求接近真實。
大倉文化園區土建工程目前進度約14%、雕像統包工程實際進度則為61%。陳光復指出,縣府完成3個方案評估,第1是原地依原計畫繼續施作,第2則是原地但變更計畫內容,第3則是擇其他適當地點,就未來效益進行評估考量,及估算所需經費;若未來神像將另移其他地點,大倉原地必須善後處理,也必須照顧、感謝大倉村民的支持與配合,畢竟大倉島是發展內海觀光的重要據點,也是內海的遊憩中繼站,必須審慎評估。
主辦單位工務處表示,大倉園區已發包施作工程包括雕像基座、土建及水電等周邊附屬設施工程及雕像統包工程。針對民間團體之相關疑慮進行評估,提出3項方案,方案1為原址計畫繼續執行,除了已編列的預算經費5億5,000萬元外,其他對外交通對口港及其配套設施、園區其他項目等,尚須投入辦理後續配套相關設施經費約1億2,140萬元,恐將造成縣庫財政更加惡化。
而考量實際發展需要及財政支出,第2個方案將總經費控制於現有預算額度內完成,即在原址繼續執行,但調整原計畫,園區研議採ROT方式,由廠商自行設置,以減少財政支出。最後1個方案則是遷移至新地點,考量大倉島為白沙鄉,故評估遷移地點以白沙鄉為優先考量,並以最佳效益、減少財政負擔為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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