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疇雲/澎湖報導)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中央特制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自89年5月24日實施至今已16年,造福嘉惠很多遭逢事變的家庭及其兒少成員,維持其穩定家庭經濟生活及照顧,貢獻良多。
近年來高風險家庭、高關懷兒少處遇、弱勢兒少服務、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設立等議題受人關注,皆著重於以兒少為本、家庭為重的社會關懷,有鑒於此為加強縣內各鄉市公所村里幹事、社政人員及職員等第一線工作人員對於服務特殊境遇家庭或遭逢變故的家庭關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專業知識,澎縣府業於本(105)年3月14日起至5月10日止於五鄉一市公所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承辦人員訓練」共計6場次,以提高公所人員參加率,共同推動特境家庭扶助服務。
社會處表示,該訓練由本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經費挹注,內容涵括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法規介紹、各項扶助項目內容,申請條件,辦理流程,應備文件及作業方式等,佐以撥放影片學習性別敏感度,期許藉此訓練提升第一線承辦人員服務知能,促進交流與互動,健全本縣婦女福利、兒少福利相關領域其服務專業品質,參與人數共計有2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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