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素貞/澎湖報導)為確保本縣離島鄉親桶裝液化石油氣的使用安全,避免可能不幸意外事故發生,消防局大倉消防分隊特於本(4)月1日,編排勤務至轄內實施「危險物品」居家查察宣導,提醒鄉親桶裝瓦斯應放置於通風處避免日曬、並與爐具保持適當之距離,如不慎洩漏應立即關閉開關勿操作任何電器,以策安全。
有些民眾家中桶裝瓦斯即將用罄時,切勿將瓦斯桶橫躺或倒置使用才不致發生危險;堅持拒絕使用逾期或未檢驗的瓦斯桶,如發現業者販售使用逾期瓦斯鋼瓶,應立即向消防機關反應檢舉,平時並應向業者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才可有效確保自身權益,許多高齡長輩在聽完消防弟兄專業的指導說明,才了解原來桶裝瓦斯在使用上有那麼多的「眉角」,均點頭感謝頻頻稱讚。
消防局指出,本縣為處離島,鄉親在烹煮或盥洗等日常生活中,都極需仰賴使用桶裝瓦斯,然一般民眾大都不了解,桶裝瓦斯依「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規定,必須依照容量及出廠瓶齡來實施相關的檢驗工作,才可確保消費者的使用安全;然近來許多消費者反應,於購買桶裝瓦斯時,瓦斯行大多會要求消費者一併購買瓦斯桶,或者於更換瓦斯桶時要求另外加收檢驗費,為避免消費者權益受損,內政部即會銜經濟部公告「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以藉此規範買賣雙方權益,進而維護消費者權益及確保瓦斯桶使用安全,籲請鄉親購買桶裝瓦斯時,應與業者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才能保障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有人一起為公共安全把關,讓生活環境更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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