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縣府提醒居家隔離者或照顧者
符合資格可申請每日1千元防疫補償金
(記者吳素貞/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4日表示,有取得隔離通知書的居家隔離者以及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者的家屬,且在隔離期間未領有薪水、未違反隔離規定,可申請每人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可線上申辦、紙本郵寄,或至縣府臨時聯合服務中心臨櫃辦理。
澎湖縣政府表示,衛福部109年3月10日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針對受隔離及照顧者,發給每人每日防疫補償金1,000元。
澎湖縣政府表示,接受隔離者必需持有衛生主管單位開立的完整隔離通知書。此外,若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者(如12歲以下兒童、身障者、失智、失能第2至第8級)而需請假,或因照顧居家隔離者而無法工作的家屬也可提出補償金申請。
澎湖縣政府強調,並非所有隔離者,都能領到補償金。凡是隔離期間有違規事項或每日領有薪資或報酬者,皆不得申請。「無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亦不得請領。
澎湖縣政府提醒符合申請資格者,在受隔離結束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可採線上(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紙本郵寄(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縣政府社會處收)、或臨櫃(臨時聯合服務中心,馬公市介壽路17號)提出。
澎湖縣政府指出,相關表單可至縣府社會處網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 (https://reurl.cc/VDj8YR),洽詢電話:06-9274400轉286劉小姐(分區辦公期間分機為530),亦可上衛福部QA(https://reurl.cc/zZMO4Q)了解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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