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42號演習將於5月30日下午13時30分至14時實施
〈記者吳清池/澎湖報導〉依據澎湖縣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實施計畫,澎湖地區將於108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軍民聯合防空演習,在不影響民眾上、下班(學)與主要作息原則下,採「有預告、全縣同時段」方式實施30分鐘的人車疏散、避難、交通管制等實作演練。本次演習,轄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台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但需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
演習警報發放後,所有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導,進行防空疏散避難,民眾應確實進入防空處所避難。各機場、港口之航機、船隻均正常起降、靠離、行駛,下機(船)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進行防空疏散避難。
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不予公假者。
二、違反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所為之命令者。
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演習時信號發放規定如下:
一、遙控(手動)或交、直流電警報器:
(一)緊急警報:喔──、喔-、喔-;喔──、喔-、喔-;喔─
─、喔-、喔-。鳴十五秒長音一次,續鳴兩個五秒短音,均
間隔五秒。連續鳴三次,計一百十五秒。
(二)解除警報:喔……………。鳴九十秒長音一次。
二、播音器(車):
(一)緊急警報:口呼「緊急警報」,遇有飛彈猝然襲擊,口呼「飛
彈襲擊警報」,並迅速通知地區內所有軍民。
(二)解除警報:口呼「解除警報」。
本次演習,為擴大警報音域,以手機簡訊發送緊急警報及解除警報訊息,提醒民眾配合演習管制作為,目的在培養全民防空意識,提昇全民防空警覺,請民眾聽聞警報發放後,確實關閉門窗及進入防空處所避難。請大家全力配合。
澎湖縣政府民政處兵役科服務專線9265486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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