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復買臉書廣告宣傳造勢 賴峰偉要求交代有無動用公款
〈本報訊〉國民黨提名澎湖縣長參選人賴峰偉昨日指出,陳光復縣長8月29日、30日在臉書刊登廣告宣傳登記參選貼文,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動用或挪用公款作競選費用的嫌疑,陳縣長必須向縣民交代清楚。
昨天有民眾向賴峰偉服務處檢舉,陳縣長8月29日下午2時在其粉絲專頁貼文寫道,他在眾多民進黨公職人員及參選人的陪同下完成登記,貼文影片有人帶頭喊「民進黨」,陳光復接著喊「全壘打」,影片左下角註記「對了,就選擇光復!」、「民進黨全壘打!」,該則貼文在29、30日向臉書下廣告,藉以增加曝光率及點讚數。
賴峰偉表示,陳縣長至選委會登記參選是選務行程,該臉書貼文影片從頭到尾都在為陳縣長及民進黨造勢,與公務全然無關。依照公款公用原則,該則貼文的臉書廣告費用必須由候選人支出,不能動用公款。然而,綜觀陳縣長的粉絲專頁,幾乎每篇貼文都向臉書買廣告,令人懷疑是否有用公款為個人選舉造勢?
賴峰偉強調,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4條第3款規定,已登記為候選人的現任公務人員,若有藉名動用或挪用公款作競選之費用,經選舉委員會查明屬實後,應先行停止其職務,並依法處理。因此,他要求陳縣長立即公布臉書廣告費用細目,交代是否使用公款助選?
他說,先前陳縣長曾被質疑發文要求縣府各單位為其粉絲專頁按讚,讓同仁心生恐懼,擔心若未按讚會被貼上「反陳」標籤。當時陳縣長辯解他是邀大家至「澎湖縣政府」粉絲專頁按讚,並非為「陳光復個人的粉絲專頁」按讚。陳縣長倘若如此公私分明,請攤開臉書廣告費用,有無慷縣府之慨,就一清二楚了。
賴峰偉表示,除了臉書廣告,很多民眾也質疑陳縣長是否會動用公款為個人助選,比方以補助活動經費、餐費、設備、修繕等名目,以縣庫通「光」庫來挽救選情。因此,他要鄭重呼籲大家注意陳縣長在選舉過程的一舉一動,替縣府也替自已看緊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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