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投旅館BOT案影響當地生態保育 縣府提澄清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本府為推動湖西觀光,於林投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區內之「觀光產業專用區」,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招商程序。
依據106年2月6日內政部公告之台內營字第1060801072號公告之整體海岸管理計畫,並依海岸管理法及前開計畫所畫之第一級海岸保護區係依文資法、森林法、飲用水管理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地執法、漁業法、濕地保育法等15條法律共劃設33種項目。查本案為都市計畫土地,屬觀光產業專用區,非屬海岸法依都市計畫部分劃設之保護區範圍。另開發範圍非屬公有自然沙灘範圍內,沙灘維持原公共開放,且臨沙灘南側保留30%(約1.78公頃)劃設適當緩衝之保育綠帶,並無公有自然沙灘獨占性使用之問題。
本案招商範圍均為縣有土地,東側育林公園(公園用地)刻正辦理「育林公園環境景觀建置工程」工址位於原林投第10公墓,將群植喬木約千株,包含:小葉南洋杉、水黃皮、茄苳、白水木、鳳凰木、相思木、楓香等大喬木,前述樹種碳儲存量皆優於現地木麻黃。
且未來將於投資契約規範投資廠商訂定本案開發準則,及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要求低強度開發疏伐與林相清整,並提出維護管理辦法及居民溝通方式。
後續縣府將持續藉由邀請地方團體及專業人士一同參與討論,期望透過專家學者及專業團體多方意見溝通的方式反饋本計畫中,除有利於計畫後續推動,更讓本案公開透明。未來持續爭取鄉親支持,以利本案順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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