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強化員警法紀人權教育 召開107年警察法規(制)講習
〈記者吳清池/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鑑於警察任務繁雜,行使職權之手段,涉及強制、干預與取締,常與民眾的權益相衝突;加以警察人員被賦予執法的行政裁量權,及常接受其他行政機關職務協助之請求等因素,致其執行過程稍有不慎、極易發生違法或侵害人民權益之情事。因此,該局為強化員警法紀人權教育,精進警察專業知能,特於本(107)年3月21日上午召開「107年警察法規(制)講習」。
本次講習除規劃由法制科長吳振興,就「警察追車之適法性、有責性與判斷性」提出專案報告外;次由警務員呂遙、黃致翔針對本縣「自治法規」及警察機關內部常用之「行政規則」,其法制作業常見缺失及應行注意事項,以深入淺出,輔以實際案例之方式提出報告,簡報後並透過意見交流機會,來傾聽了解各單位業務推動情形,俾齊一作法及凝聚共識,以提升同仁法律素養。
警察局局長賈樂吉表示,警察代表政府執行公權力,其言行動見觀瞻,社會大眾往往以最嚴格標準在檢驗,每遇有警察發生重大違法(紀)案件時,立即成為社會大眾與媒體關注焦點。因此,賈局長除期許同仁持續落實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等警察本業,及隨時精進警察法規知能外,並將賡續強化員警教育訓練與法治人權教宣導工作,俾提升執法效能,確保依法行政,維護警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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