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5日馬公市公所舉行清明節公祭
〈記者呂水上/澎湖報導〉107年清明節,馬公市公所將於4月4日、5日特以道教儀式敦請法師(道士)分別在虎井生命紀念館及懷恩堂生命紀念館舉辦「清明祭祖法會」,表達傳統習俗之美德,發揚慎終追遠、民德歸厚之孝道精神,以慰藉親恩緬懷先人,請進靈塔者親屬、友人及當地里民踴躍參與。
「馬公市虎井、懷恩堂生命紀念館107年清明節公祭、祭祖法會」日期、時間如下:
1. 虎井生命紀念館:107年4月4日(星期三)
上午10時00分公祭、法會;下午3時00分普渡。
2. 懷恩堂生命紀念館:107年4月5日(星期四)
上午09時30分公祭、法會;下午2時00分普渡。
此外,第六公墓周圍縣府公告自106年12月27日起至107年3月27日止遷葬者,得按「澎湖縣墳墓遷葬補償基準表」發給墳墓遷葬金額百分之五十自動遷葬獎勵金,以墳墓面積分為五類,最高補償可達9萬7,500元,逾期即不再加獎勵金,馬公市公所呼籲,請現葬第六公墓周圍墳墓所有人、管理人、關係人儘速向馬公市公所辦理遷葬事宜,近期內縣府亦會主動依清查結果一一通知後代家屬辦理。
而第六公墓納骨堂因鑑定為危險建物,骨灰(骸)罈已暫遷奉至第七公墓詠恩堂,於懷恩堂第一及第十層備有免費骨灰塔位供家屬遷奉使用,詳情請洽民政課06-9272173#103呂佳貞,或懷恩堂06-9211295葉金智、王太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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