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開徵停車費 12月11日起澎警加強停車秩序整理工作
〈記者吳清池/澎湖報導〉為管理停車秩序,讓公共停車資源能充分公平運用,避免遭長期久占,澎湖縣政府將自106年12月11日起,推動馬公市區路外及路邊停車收費機制,收費時段為每日9時至19時。
為維護良好停車秩序,澎湖縣警察局將針對收費路段(市區陽明路以南、同和路以西及光復路【民生至三多路口】)之違規停車行為,持續加強宣(勸)導及執法作為。
警察局表示,整理範圍將置重點於收費路段內,計有惠民一路、光明路、中正路、民權路、仁愛路、建國路、重慶街、民福路、中山路、樹德路、文化路、忠孝路、興港南街、明遠路、治平路、光復路、中華路、陽明路、同和路、海埔路、新生路、北辰街、新村路及新營路等路段,未來仍將針對範圍內路段持續檢討增設停車空間。
另為避免收費區域違規車輛外移,對區域外周邊路段造成立即性影響,警察局也會列入加強整理重點,以期有效確維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
警察局強調,對於違規停車行為,目前將採加強宣(勸)導及製單舉發作為,尚不執行違規拖吊;未來將視執行成效,再研議是否開辦違規停車拖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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