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哈奇/澎湖報導)隨著農曆七月中元節漸接近,屠宰場、肉品市場為滿足民眾所需其禽畜宰殺量均比平日增加甚多。環保局提醒縣內養豬業及養禽業者,所產出之畜禽下腳料等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清理,避免被不肖業者撿拾販賣、非法不當流出,讓不知情民眾誤買誤食。
養豬(雞)場飼養畜禽發生死亡時,應確實通報告知農政單位依規定處理,畜牧場所產生之斃死畜禽勿任意棄置於場外,且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規定;惟斃死畜禽屬一般廢棄物,業者需自行於場內掩埋,或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業者代為處理,不可交由非法業者清理;才能避免流入市面,讓不知情民眾購買食用危害健康。環保局呼籲受委託載運廢棄物之清除業者,應確實將廢棄物載運至合法處理場處理,且依實申報,若任意棄置斃死畜禽屍體,除造成環境污染外,同時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經查獲以處以新台幣6仟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養雞場所產出的生雞糞應就源頭管制處理,生雞糞應經發酵處理後再利用,未經發酵的生雞糞不但不能增加地肥,反而因雞糞,容易產生惡臭、孳生蒼蠅,嚴重影響環境品質。為防止違規載運生雞糞或斃死畜禽之行為,環保局已每月執行道路車輛攔查工作。
環保局懇切呼籲業者,妥善合法的處理廢棄物,加強維護場外周邊環境整潔,共同維護環境衛生,以塑造產業永續經營的環保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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