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水上/澎湖報導)為振興馬公市公共造產文澳商場活化,現階段規劃辦理空攤位招租,以短期租約方式(1個月及4個月,得續租2次)辦理,期透過生活百貨、美食、特色文創商品導入,活絡商場整體營運。
招租登記日期至4月20日,歡迎有興趣之公司行號、團體及個人提出申請,相關招租事宜簡述如下:
一、招租攤位數量:澎湖縣馬公市公共造產文澳商場D-2、D-3、D-5,總計3攤位。
二、招租對象:公司行號、團體(以負責人為申請人)及個人。
三、攤位內容:生活百貨、美食(乾糧、不需炊火、爐具等)、特色文創商品等。
四、收費方式:
(一)租金:
承租方式有下列二種,請申請人自行選擇:
1.方式一:以1個月為單位,每月新臺幣866元,得續租2次(共計得承租3個月),另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500元。
2.方式二:以4個月為單位,每月新臺幣866元,得續租2次(共計得承租12個月),另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6,000元。
※承租期間內每月請假最多不得超過7日,逾7日者,不再續租。
(二)電費:1度4元,按每月實際使用度數收費。
(三)清掃費:每月新臺幣50元。
(四)水電表租金:每月新臺幣20元。
五、招租方式:
(一)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06年4月20日。
(二)本案採評選方式辦理,評選時間俟登記截止後,另行通知。
(三)登記方式:填妥申請書,於公告期間繳交至馬公市公所民政課蘇小姐。(聯絡電話:06-9272173#123)
(四)評選方式:
1.資格審查:
(1)申請人需年滿20歲或未成年已結婚者。
(2)申請人在澎湖縣公有零售市場或攤販集中場內無承租其他攤(舖)位,以1戶1攤為原則。(同戶籍地址以申請1戶為基準)
2.評選:以簡報及現場詢答。(詳情請參閱招租須知)
3.評選項目:
(1)商品特色性(35%)
(2)行銷之完整性及合理性(35%)
(3)行銷經驗、能力及信譽(15%)
(4)簡報及答詢(15%)
六、錄取:
(一)正取承租人3名;備取2名。錄取後以現有空攤位抽籤決定之。
(二)承租起迄日於簡報中,自行報告。
(三)於獲通知通過審核日起7日內簽約,10日內開始營業。
(四)未於7日內簽約及10日內開始營業者,沒入保證金。
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馬公市公所民政課蘇小姐,聯絡電話: 927273#123。申請表件請自行至公所網站下載或至馬公市公所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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