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疇雲/澎湖報導)攸關縣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之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契約即將於去(105)年12月31日到期,交通部觀光局依行政院去年10月25日核定之「國民旅遊卡」制度續辦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業於去年12月2日辦理106年至108年「國民旅遊卡」發卡機構遴選案評選作業完竣,共有玉山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及永豐商業銀行等4家銀行獲選,且該局業與上開銀行完成「國民旅遊卡」發卡機構契約書簽訂,依規定縣府至遲應於去年12月30日前完成與發卡銀行簽約及發卡作業事宜。
為尊重同仁意見,展現民主精神,縣府特於去年12月23日辦理府內員工投票,並彙計本縣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特約銀行投票結果,由玉山商業銀行脫穎而出,成為縣府及所屬機關學校106年至108年國民旅遊卡金融機構簽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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