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縣府為加強照顧本縣獨居長者,減少高齡長者炊食之危險及購物之不便,期透過營養餐食服務補充日常的營養,自88年起開辦中低收入獨居長者餐食服務,此服務提供已屆17年,陳縣長上任後,更對本縣75歲以上獨居長者提供免費餐食扶助,深獲獨居長者支持與肯定。
自本(105)年度起,長者扶助餐食服務以照顧弱勢獨居長者主軸延伸,凡65歲以上符合低收、中低收入老人2.5倍及75歲以上獨居長者符合中低收入老人3倍者,縣府將賡續提供長者扶助餐食服務,另目前已領有老農漁津貼補助之長者可做免費餐食資格認定,在不影響津貼領取情況下提供餐食服務,若未符合上述資格長者縣府亦提供自費送餐到宅服務,協助長者解決餐食問題的貼心服務。
社會處表示:餐食總清查自105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前提出申請審核,105年4月前核定,申請審核期間照常提供送餐服務。為簡化申請流程,達到便民利民措施,原則只要申請長者於「免費老人營養餐食服務調查切結書(如附)」簽名同意及填寫「澎湖縣政府辦理低收、中低收入獨居長者扶助餐食服務申請表」等相關資料,由鄉市公所協助系統登打、協調家庭財稅資料轉檔工作後,再由鄉市公所列印初審審查後送府核定。倘申請長者若有部分資料取得困難,可提出相關協助,在合理範圍內縣府會做必要調查訪視後核定,也請各村里長幹事能給予必要協助,有問題可以跟公所或縣府反映,共同協助長者解決問題。
縣府呼籲,獨居長者扶助餐食服務政策出發點完全是以照顧獨居長者餐食及居家安全為要,奉養父母使其滿足基本溫飽及關懷探視之心理需求,係為子女應盡之基本孝道,有能力照顧父母者,應即時克盡孝道,亦可回報父母養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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