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南部地區巡防局第七二岸巡大隊,於104年9月23日上午0850時許,接獲民眾118報案,於外垵漁港外有毒魚情事,立即派員查察未發現有此狀況,卻於漁港西側岸際查獲有民眾使用魚槍非法捕魚情事,即刻完成取締函送。
於今(23)日0850時許,本大隊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外垵安檢所人員前往查處,於外垵漁港西側岸際發現有2名可疑潛水客,經盤查發現攜有魚槍乙把,並有黑格及黑毛等使用魚槍採捕之漁獲約4公斤,後經與警察單位核對,所持魚槍具有合法證照,惟使用魚槍從事採捕行為,業已違反漁業法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本大隊完成相關事證蒐整並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第七二岸巡大隊劉副大隊長呼籲:全民共同珍惜資源、維護生態,使海洋資源得以永續發展,若民眾發現緊急救難或不法情事,均可透過「118」服務專線報案,海巡署24小時為您服務;另海巡機關提供各項服務及救助皆不收取任何費用及餽贈,秉持「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本署堅持廉潔、拒絕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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