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本縣自本(103)年3月1日起開始受理登記有案之寺廟申請換領寺廟登記證作業,截至本(12)月22日止,已有40座寺廟完成換證,換證比率為21%。
本縣登記有案並適用寺廟監督條例之寺廟達189座,分別為馬公市67座、湖西鄉48座、白沙鄉25座、西嶼鄉30座、望安鄉15座及七美鄉4座,其中以七美鄉換證比率達75%為最高,其次換證比率為馬公市30%、湖西鄉21%、白沙鄉16%,西嶼鄉及望安鄉換證比率僅有7%。
縣府民政處表示:本次換領寺廟登記證作業期限至104年12月30日止,期滿仍未完成換證寺廟之舊有寺廟登記證(表)自104年12月31日起將不得作為登記有案寺廟證明文件,請寺廟負責人在備齊相關表件後,填具換證作業申請書儘速向寺廟所在地鄉(市)公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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