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新法22日上路 電子煙全面禁止
(記者吳素貞/澎湖報導)菸害防制法新法,行政院訂於3月22日公布施行,此次菸害防制法修法有七大重點,分別為將禁菸年齡從18歲提高到20歲;全面禁止電子煙;菸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擴大禁菸場所(校園全面禁菸);菸品容器外的警示圖文面積從35%擴大到50%;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的製造、輸入或販賣;同時加重罰責,請民眾及菸品販售業者遵行規定切勿以身觸法。
於修法當日辦理菸害研習實務講座,衛生局局長陳淑娟特邀請澎湖地檢察署蘇恆毅主任檢察官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藥科陳怡婷科長,針對稽查違規案件現場蒐証及紀錄、圖利的界線、面臨請託關說應有之作為等主題進行案例分享,兩位其豐富的實務經驗及行政法專業素養,同仁們能更加體會公衛、醫療裁處業務潛存的廉政風險。
衛生局局長陳淑娟表示,近日衛生局均有稽查行動,其中電子煙業者僅1家且已停止營業。新法上後路後加強稽查菸品販賣業者及進行各場域宣導,並隨時監測網路刊登非法產品,以落實禁止類菸品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之流通。再次提醒癮君子們,為了自己及家人健康,請多加利用戒菸專線(0800-636363)、戒菸衛教諮詢、戒菸門診等多元戒菸管道,讓吸菸民眾早日戒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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