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籍船合法化最後一哩路 4位長者無法通過筆試
賴峰偉指示農漁局協調航港局以口試取代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3日上午召開主管工作會報,農漁局報告無籍船筏合法化進入最後一哩路,只剩71件待審。針對有4位高齡民眾無法通過筆試取得駕照,澎湖縣長賴峰偉指示農漁局向航港局協調申請口試,或輔導轉為不需駕照的12瓩以下非漁業用小船筏。
農漁局表示,無籍船筏據統計有922艘,無籍船筏衍生非法漁業、走私、變相載客等問題外,也影響合法船舶停泊權益,縣府積極輔導無籍船筏合法化與航港局聯合辦理五鄉一市6場地方說明會,說明相關檢驗流程、期限與費用,也提供專案優惠驗證費,大幅減輕船主合法化負擔。
農漁局表示,為輔導未滿12瓩非漁業用小船筏合法,縣府去年12月訂定發布「澎湖縣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管理辦法」,至今休閒筏(載)具取得執照605艘,此外,向航港局辦理遊艇註冊取得執照有423艘。
農漁局表示,因民眾反映未能及時於109年3月底提出檢驗申請,於6月啟動第二波申請作業,目前已收件數共71件,持續登記中。
農漁局指出,船員法第75條之2第1項規定駕駛應領有駕駛執照始得駕駛,縣府輔導自用遊艇駕駛考照及格人數計542人,尚未取得執照人數約有99人,有17位70至80歲長者,其中4位長者因不識字,無法通過學科考試,暫時無法取得動力小船執照。
賴峰偉說,過去無籍船筏亂象,如同路上汽車駕駛人無照駕駛,險象環生,至今無籍船筏輔導已1年多,開始步上正軌。針對少數高齡漁民無法通過筆試,他指示農漁局協調以口試取代,或者輔導高齡漁民改申請未滿12瓩非漁業用小船筏,符合「澎湖縣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管理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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