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競選活動109年1月1日開跑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競選活動自109年1月1日起至1月10日止,澎湖縣選舉委員會提醒大家,109年1月1日零時起到投票日(109年1月11日)下午4時投票截止前,政黨及任何人一律禁止發布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調,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縣選委會將分別於109年1月2日、1月6日下午2時30分在澎湖有線第7頻道直播立委候選人公辦政見發表會,也分別於1月4日、1月8日晚上8時在同一頻道重播,請民眾踴躍收看。
縣選委會表示,任何人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依法不得有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行為,如,選舉人或監察員不得穿著有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號次之服飾進入投票所,請務必遵守。
主任委員許智富指出,競選活動期間,各候選人應確實遵守選舉罷免法規定,切勿有違法情事發生,更不能以金錢介入選舉,他呼籲民眾,絕對不能投票給買票的候選人,我們的下一代才能擁有更純淨的未來。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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