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退票期限延至109年2月10日
縣府籲請民眾退票時應注意事項以維權益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遠東航空公司退票受理日期由原訂108年12月日12日起至12月20日止,已延長至109年2月10日,並同步開放網路https://reurl.cc/6gM5nV,或電話洽詢客服中心亦可至機場櫃臺辦理退票登記;如透過旅行社購買機票者,請至原開票旅行社辦理退票登記事宜。
遠航目前已經公告線上退票申請表單,如果鄉親於遠航官網、app、臨櫃購票可於線上辦理登記或洽遠航客服專線02-4499567協助,或至機場櫃臺辦理退費,惟因目前機場只能受理退票登記,無法立即拿到還款,建議大家可直接於線上申請,待審核通過後由航空公司退款給開票旅客;如於旅行社購買機票,應至原開票旅行社辦理退票登記,縣府為保障開票旅客權益,已請民航局妥善維護消費者權益,督導遠東航空盡速提供退票機制及作法。
旅遊處表示,為協助鄉親儘速辦理退票事宜,縣府日前已成立受理遠東航空公司停航後協助退票系統,然經與遠東航空公司聯繫,因大部分民眾已於遠航退票系統登記或提供之出發日期、航班代號、訂位代號、機票號碼、身分證字號、航線資訊等資料不全,致查核作業困難費時,故為避免申請資料重複及後續退票審核作業順利進行,縣府已關閉「停航協助退票系統」,請有退費問題民眾可洽遠東航空客服中心電話4499567(手機請加02)、團體相關問題請洽,02-27121555,分機8020、8069、8070、8087。
旅遊處提醒,鄉親如持信用卡於遠航官網、app、臨櫃或旅行社購票,尚未搭乘前,可保留刷卡資料於爭議期限內向發卡銀行請求列入爭議款,以維自身權益。鄉親如有相關退票疑慮,可洽縣府旅遊處專責窗口0800880180、06-9262535及1999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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