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1月1日起澎湖籍幼童及老人搭機可望享3.5折
設籍本縣2歲以上至未滿12足歲兒童或年滿65歲長者,俟議會通過109
年度預算後,將享有搭乘航空器3.5折票價優惠。
〈記者吳清池/澎湖報導〉為落實敬老愛幼政策及福利政策合理化,縣府將自109年1月1日起,提高設籍本縣2歲以上至未滿12足歲兒童及年滿65歲長者之機票優惠補貼,由現行5折之票價,優惠為3.5折,縣府已配合編列所需票價差額預算送請縣議會審議,將於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即可實施辦理。
依據老人福利法規定,凡年滿65歲老人搭乘國內各陸海空等交通工具中享有5折優惠,另依「離島建設條例」,澎湖籍離島居民再打7折,本縣長者滿65歲應享有3.5折優惠,另為減輕家長負擔,設籍本縣2歲以上至未滿12足歲孩童搭乘民用航空器比照老人3.5折票差補貼優惠,凡符合補助資格的小朋友及65歲長者於109年1月1日起即可享有票價優惠。
旅遊處表示,為了讓民眾不用來回奔波辦理補貼手續,縣府俟109年預算通過後,將與各航空公司進行簽約程序,凡符合補助資格之兒童及長者於機場臨櫃購票時即可享受此項優惠,於其他購票通路購買之有效機票,亦視為補貼對象,以落實縣府愛幼的施政美意。
旅遊處提醒,凡於109年1月1日後搭機,符合補助資格兒童或年長者於縣府與航空業者尚未簽約,及簽約後因該公司售票系統設定作業空窗期購票未享有3.5折優惠者,可於搭機後攜帶登機證及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存摺影本等證明文件逕洽縣府辦理補貼申請,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旅遊處06-9262535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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