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公告109年舉辦4次航海人員測驗計畫
〈記者陳顗安/台北報導〉交通部航港局公告109年航海人員測驗期日計畫暨參測須知,預計於3、5、8及11月辦理4次測驗,該測驗分一等船副、一等管輪(含加註)、二等船副、二等管輪(含加註)及電技員等類別。
航港局表示,有關參測資格、應測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依照「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規定辦理,並已載明於參測須知。
另外,航海人員測驗亦將於今(108)年第4次測驗起不再需要攜帶入場證,並於每節測驗開始後15分鐘內均得入場應試。航港局特別提醒,雖然應考不再需要入場證,但測驗通知書上所載各項測驗訊息如測驗時間及教室座位等資訊皆與應考人切身相關,仍請應考人多加參閱。另應考人如需到考證明,請務必攜帶測驗通知書到考,在測驗最後一節時交由監場人員據以核章作為到考證明。
航運業亟需優秀人才加入,歡迎有志青年及早投入海事職場。本測驗詳細資訊,可至交通部航港局「航海人員測驗專區」(https://sdtportal.mtnet.gov.tw/MPBSDT/Portal/frame.htm)查詢。
聯 絡 人:船員組 邱劍中科長
聯絡電話:02-89782642 0972-76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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