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賴峰偉表揚警察局
108年7至9月份 「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
〈記者吳清池/澎湖報導〉為表揚員警好人好事及為民服務工作,激發團隊精神,本(10)月9日縣長賴峰偉特別撥空前往警察局表揚108年7至9月份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並頒贈親筆書寫模範獎牌及禮券。
本次接受表揚計有警察局級績優人員:馬公分局文澳派出所警員許振益等1人;警察分局級績優人員:光明派出所警員吳爭軒、啟明派出所警員鄭源明及白沙分局外垵派出所警員蔣佩蓁等3人。渠等4人108年7至9月受(處)理民眾報案及好人好事優良事蹟達3件以上,過程中能主動提供後續貼心服務,經媒體報導、民眾反映良好,由所屬分局主管及督勤人員發掘,推薦渠等服務態度、執勤技巧均佳,並獲得警察局評選小組審查通過,選拔為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獲得此項殊榮,實屬難得。
賴縣長除恭賀和肯定獲獎人員之表現外,並期勉所有警察同仁在受理民眾報案時,都能感同深受,以同理心為之,並秉持民意導向及持續改善之服務理念,精進服務品質,迅速有效的解決民眾問題,締造讓縣民安心又幸福的樂居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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