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縣府擇定臺華輪汰換採「升級版準郵輪模式」獲同意
交通部航港局原則支持並請縣府主政加速推動.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自100年底奉行政院指示推動臺華輪汰換計畫,歷經兩任縣長提出不同船舶規格;賴縣長上任後,決定採單胴體,提升船舶規格版本,並於今年2月向縣議會臨時會提專案報告,經議會決議請縣府向中央溝通,由交通部全盤統籌規劃打造營運,交通部航港局3月中旬回復縣府,仍請縣府主政並加速計畫之推動。
臺華輪係本縣唯一肩負全年不間斷對外交通及民生物資運輸責任之船舶,具備不可替代之功能。依過往沿革,民國48年澎湖輪(800噸級、航速14節)、60年臺澎輪(2000噸級、航速19節)、78年臺華輪(8000噸級、航速20節)提升為駛上駛下船舶,均為單胴體,歷次汰換在速度、噸位數上均持續提升。臺華輪於今年9月即將屆滿30年,船舶老舊,儘速汰換有其迫切需要。
臺華輪汰換早於95至99年間由交通部前高雄港務局辦理2次規劃,規格為6000總噸及營運船速20節,不符本縣期待,100年行政院指示由縣府辦理規劃設計,102年初縣府規劃新船規格7200總噸,營運船速24節,於103年底經行政院核定補助18億元。期間地方仍有提高船速之聲浪,惟交通部評估高速船受海象影響過大與營運油耗過高虧損過鉅等因素,原則支持縣府提報之單胴體船型, 104年底縣府復因地方民意所趨再提船速提升計畫,規格為船長136m,總噸位不大於1萬,營運船速最高可達26節,單胴體駛上駛下船舶,旋於105年因政策變更朝高速雙體船規劃,107年陳報交通部轉陳行政院,一直未獲核定。
賴縣長上任後,考量本縣冬季海象船舶安全及未來營運可行性,決定採升級版單胴體客貨駛上駛下船舶,並於議會臨時會專案報告,議會決議請縣府向交通部表示由中央收回建造及營運,交通部航港局3月中函復表示仍請縣府賡續執行造船及後續營運,並已於4月初召開督導會議,與會專家學者亦支持本案採用單胴體航行於臺灣海峽間。
綜觀臺華輪汰換案推動10多年來,地方民意期待新船船速提高,但中央主管機關在審查過程中對高速船持保留態度,除評估耐海性能及穩度外,參考目前經營麗娜輪之華岡集團之經驗,高速鋁合金船舶於臺灣海峽間可營運日數約僅180日,以今年3月首航臺中澎湖快速客輪雲豹實際案例,雖營運最高速可達40節,但當日海象5級浪高3米,為航行安全船速調降為20節,以及布袋高速船6級風速即考量停駛,而臺華輪仍正常開航之現況,顯示鋁合金高速船於平常季節即易受海象不佳影響降速或停航,更遑論於澎湖冬季受東北季風長期影響下常態開航之可能。
另以連江縣政府104年已營運的臺馬之星為例,原於98年規劃三體高速船,但適逢海洋拉拉號於澎湖台中航線發生船艏毀損事件,最終仍遭中央否決,回歸單體傳統型船舶,目前正新造東引-南竿間約4000噸級島際交通船仍採單胴體規格,主要考量臺灣海峽惡劣海象,必須提供全年穩定運能,選擇以保障基本民行安全為最高原則。
旅遊處表示,臺華輪船齡老舊,近年來年平均載客率不到2成,為減輕營運虧損,近10年調整營運以強化貨物及車輛載運為主;未來新船之營運方向將以交通為主、觀光為輔,採準郵輪規格規劃,營造"從坐船就是旅遊的開始"之氛圍,評估市場趨勢與布袋高速船做市場區隔,同時採短程國際航線認證,未來可依國內外海運市場需求規劃不同航線,因同時可載車,可拓展家庭式、企業團體、更多客群來澎,搭配低速夜航,靈活規劃營運模式,提高觀光攬客,以提升載客率及載車率為營運原則,創造最適合市場營運模式。
臺華輪是本縣對外任務型交通船舶,縣府除照顧本縣鄉親對外基本交通需求外,更期待提高船舶規格讓未來營運更有發展潛力,故因應目前因國際造船市場及原料因素,原獲補助18億經費不足需提高至約23億元,縣府刻正辦理修正計畫書提報行政院爭取經費中,預定於今年完成營運標案及建造標案,期儘速於111年完成新船建造及營運,將提供本縣對外海上公路更多發展空間,並配合本縣觀光市場成長之需求,開創新船營運之前瞻及未來發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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