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設置「納保官」 守護納稅人權益
〈記者呂水上/澎湖報導〉為減少徵納雙方困擾,保護納稅者權利,稅務局設置納保官用以協助解決納稅者與稅捐稽徵機關間有關稅捐之爭議,並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為使納保官能提供納稅者最即時有效的協助,申請書內容之載明應儘量明確;如申請溝通協調者,應載明申請溝通與協調事由及稅捐爭議情形;又為申訴陳情者,應敘明行政違失、違反正當調查程序致損害其權利之具體事實及其他涉及行政權益維護之情形等,民眾除可親臨本局以書面或言詞方式提出申請外,亦得以網際網路、電話或傳真方式為之。
民眾如尚有其他疑問,可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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