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業者佔用機車停車格 賴峰偉籲租車業者申請進駐專區
〈記者呂水上/澎湖報導〉澎湖縣長賴峰偉11日表示,3月1日將於郵輪碼頭廣場啟用「租車專區」,並嚴格取締租車業者佔用機車停車格。縣府建設處近期將邀集租車業者溝通,建立「租車專區」收費機制。
機車出租業者長期佔用市區機車停車格、人行道,嚴重影響旅客及行人權益,賴峰偉已指示工務處於郵輪碼頭廣場劃設「租車專區」,明、後兩天將可完工,預計可供5百至1千部機車停放。
工務處長洪慶鷲表示,「租車專區」完工後,將立即調整商圈機車停車格配置,重新檢討區位,避免租車行就近佔用機車格。
建設處長盧春田說,近期將邀集澎湖56家租車行討論「租車專區」,並說明專區規劃、收費基準。
警察局長賈樂吉表示,3月1日起,租車行佔用市區機車停車格,將依道路管理處罰條例56條第1項第7款或依自治條例處罰,必要時由「專人站崗」,若發現租賃業者佔用屬實,將依法開罰。
賴峰偉呼籲租車業者儘快向縣府申請進駐「租車專區」,或另覓場地停放機車,切勿佔用機車停車格或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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