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十年大限進入最後一個月倒數計時!
〈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國民年金保險自民國97年10月開辦,目的是讓25歲到65歲的民眾在沒有參加軍保、公教保、勞保、農保的期間,也有社會保險的基本保障。不過,國保保險費設有10年補繳期限,自108年1月31日起,國民年金保險費「10年補繳期限」陸續屆期,屆期後即無法補繳,將直接影響被保險人之國保年資與給付權益!
依據勞保局統計,具有開辦時年資且64-65歲(即將領取或已具領取老年給付資格者),又欠首期保費的關鍵被保險人約1.6萬人,如果在今年1月底前完全未分期或繳費,將喪失每月領取基本年金3,628元資格!
補繳國民年金保費迫在眉捷。沒錢繳怎麼辦?如果馬上就要領取老年給付的基本保證年金者,可以申請分期,只要繳了一期,就可開始申請老年給付,有了老年給付,就有能力繳納之後的分期款。至於尚未達到領取老年給付資格者,可以先從最早的年資保費繳起,例如從97年10-11月首期保費開始繳起,如此就可延後年資欠費紀錄超過十年可能性。保住日後領取基本年金資格,然後用領到的年金慢慢還。
社會處表示,分期雖可減輕負擔,但分期單只要有一期未按時繳納,後面分期都要取消,並暫停老年年金給付,申請分期後,若有某期繳納出現困難,一定要趕快申請延期,否則分期被取消,年金也止付,後續繳費壓力反而更大。
如對於國民年金有任何疑問,歡迎洽戶籍所在地國民年金服務員:
馬公市:9274400#286歐小姐、白沙鄉:9932218鄭先生
湖西鄉:9921731#126李小姐、西嶼鄉:9982611#55洪小姐
望安鄉:9274400#28許小姐、七美鄉:9971302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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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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