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發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說明會昨假澎科大舉辦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說明會,107/11/30(星期五)上午10時假澎湖場澎湖科技大學 (教學大樓E210階梯教室)舉行,由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林進添主任主持,並邀請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工會丁心雅副秘書長作「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
方案」介紹與說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黃秀玲科長作「經濟部中小企業創新創業資源介紹」,讓百餘位與會者咸感獲益良多。
林進添主任在說明會中指出:基於協助引導資金挹注新創事業,扶植潛力企業穩健成長,國發基金已分別辦理「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及「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計畫優先認股權機制」,鼓勵天使投資基金、有意投資早期的創投事業或投資機構、天使俱樂部等輔導潛力新創事業,並提出共同投資申請,達到提供新創事業初期營運資金之目的;另一方面也針對投資方案或認股權機制之推動,設有投資服務辦公室,積極協助推廣政府相關投資政策、媒合天使投資機構與優質潛力企業。
林進添主任說:為讓各界廣為週知「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已經開始受理投資申請,特於北、中、南、東分區辦理「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說明會,宣導該方案已啟動,廣邀天使投資人、新創事業提出投資申請。
隨後,丁心雅副秘書長表示:本方案投資對象:設立未逾3年、實收資本額或實際募資金額不超過新臺幣8,000萬元之企業,惟經投資評估審議會同意者,不在此限。凡設立於我國之新創事業或主要營業活動於我國之境外新創事業
,不限新創事業產業別。
對於申請資格,丁心雅副秘書長表示:本方案由天使投資人或新創事業提出申請,新創事業獲得天使投資人推薦者,本基金得優先考量投資。本方案之天使投資人係指至少能提供1名業師輔導被投資事業,如下列機構、組織或其成員:(一) 天使投資基金。(二) 創業投資事業。(三) 天使投資組織。(四) 天使投資俱樂部成員。(五) 加速器或育成中心。
最後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黃秀玲科長作「經濟部中小企業創新創業資源介紹」,並展開問題諮詢與洽談交流,彼此互動頗熱絡。
昨天到場參與的貴賓包括有澎湖科技大學校長翁進坪暨研發長李明儒,他們在致詞中對行政院舉辦「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說明會」,咸表支持及肯定,並期勉與會的年輕學子及地方人士,能善用該項資源,讓自己的人生能因此而發光發亮,進一步為產業鏈作出具體貢獻。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