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投 籲請鄉親踴躍投票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第7案至第16案公投,24日(星期六)將舉行投開票作業,投票時間自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澎湖縣選舉委員會籲請鄉親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下神聖的一票。
縣選委會表示,投票時只能以選委會製備的圈選工具圈選,且不能在選票上簽名、蓋章、按指印;圈選後也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違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再次提醒,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以傳送簡訊方式(含line、facebook..等) 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違反者,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選舉票顏色分別為縣長選票-淺黃色;議員選票-白色;鄉(市)長選票-金黃色、鄉(市)代表選票-淺粉紅色、村(里)長選票-白色,公投票則為白色,請鄉親謹慎辨別並依規定進行投票,以保障個人投票權利。
本次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7案至第16案之投票程序,採先領選舉票、圈票、投票,再領公投票、圈票、投票之方式進行。民眾完成公職人員選舉票之投票後,選務人員會引導民眾到公投票領票處,發給公投票,如果民眾選擇只領取部分的公投票,請告知選務人員,選務人員會予以尊重,但是之後就不能再要求第2次領票。
縣選委會呼籲民眾杜絕賄選、發揮檢舉不法功能,全民反賄選,同心協力打擊賄選,讓賄選買票技倆無法得逞,創造乾淨選舉環境,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並再次提醒鄉親,嚴禁投票人及陪同家屬攜帶手機或任何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投票。
為讓民眾快速正確獲得最新開票統計結果,當日下午4時起於選委會2樓禮堂(中正路113號)設置開票發佈中心,提供現場開票資訊及選舉結果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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