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樂遊趣 好禮大放送」活動11月5日即將開始!
〈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海灣幸福袋、澎湖伴手禮,為促銷澎湖秋冬旅遊,澎湖縣政府準備了5萬份伴手禮,將送給來澎湖的遊客。凡是自今年11月5 日起入境澎湖,且年滿18歲的非澎湖籍遊客,都可以獲得這份內容豐富又極具地方特色的伴手禮。
這是澎湖縣政府為延續世界最美麗海灣嘉年華會的熱度,給澎湖的秋冬季旅遊創造新的契機,而企劃的「秋冬季遊澎湖、好禮大相送」專案。伴手禮送完,專案活動即結束。
歡迎喜愛澎湖的遊客,秋冬遊澎湖,除了可品嚐肥美海鮮之外,又可體驗澎湖秋瑟之美,漫遊澎湖,還可領取一份澎湖縣政府用心為你準備的菊島精饌、澎湖好禮。
2018世界最美麗海灣澎湖觀光遊客伴手禮兌領及發放注意事項規定如下:
一、對象資格:凡入境澎湖之遊客(限非澎湖籍),且年滿18歲,每人即可領取觀光遊客伴手禮乙份,總計50,000份。
註:18歲之遊客指以身分證明文件上之日期,兌領日前(含當日)確實年滿18歲者。
二、活動時間:自107年11月5日(一)起(以入境日期為準)至108年4月30日(二)止,兌領完活動即止。
三、活動地點:公告指定之各兌領地點。
四、兌領方式:限當次離境前領取,離境後未領取者視同放棄。
(一)個人兌領:遊客抵澎後持下列文件辦理領取:
1.當次交通憑證:機票(登機證)或船票(登船證)票根正本擇一,或出示其他運輸工具入境證明正本。(前述憑證由執行單位收回核銷備查。遊客如需核銷由執行單位影印或拍照留存及蓋上兌領章並打洞後發還遊客留存)。
2.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正本(本國籍者)或護照(外籍人士)或戶口名簿正本、戶籍謄本正本(申請當日)(前述證明文件之資料均需與登機證、登船證或入境證明相符)。
註:健保卡及駕駛執照等因無法判斷戶籍所在地之證件,不可為替代證明文件。
3.委託兌領:可由旅行社、旅宿業者或親友,攜帶遊客登機證或登船證票根正本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等相關證件委託領取,並需檢附委託同意書且受委託人亦需備妥與委託書上所填受委託人資料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
(二)團體兌領:遊客抵澎後由旅行社持下列文件辦理領取:
1.當次交通憑證:機票(登機證)、船票(登船證)票根正本擇一,或出示其他運輸工具證明正本。(前述憑證由執行單位收回核銷備查。遊客如需核銷由執行單位影印或拍照留存及蓋上兌領章並打洞後發還遊客留存)。
2.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正本(本國籍者) 或護照(外籍人士) 或戶口名簿正本、戶籍謄本正本(申請當日)(前述證明文件之資料均需與登機證、登船證或入境證明相符)。
註:健保卡及駕駛執照等因無法判斷戶籍所在地之證件,不可為替代證明文件。
3.團員名冊 (需有名字、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
4.切結書。
註:上述兌領方式所提供之證明文件皆需清楚、完整,內容不可模糊或毀損以致執行單位無法辨識,另機票、船票等不可以購票證明取代。
五、兌領地點:
(一)個人兌領地點:澎湖機場入境兌領櫃台、典醬家中正門市(馬公市中正路75號)、望安(全家超商)兌領櫃台、七美旅客服務中心兌領櫃台。
(二)團體兌領地點:澎湖海洋地質公園中心兌領櫃台(馬公市新明路71號)、典醬家中正門市(馬公市中正路75號)。
六、兌領時間:每日8時至18時止。(典醬家中正門市:12時30分至21時 止,望安(全家超商)及七美旅客服務中心:8時30分至16時30分止。)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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