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警民權益 縣警局採購微型攝影機
【記者吳清池/澎湖報導】為保存證據及避免衍生無謂爭議,澎湖縣府會特別支持基層同仁,提供警察局採購隨身微型攝影機140台,以應執勤實需。
「保障合法,取締非法」為警察執勤奉行的不二法門,澎湖縣政府及議會首長大力支持警察嚴正執法,保障執勤安全,不遺餘力。鑒於偶有民眾質疑員警服務態度不佳,或執行干涉、取締、告發、受(處)理案件等作為時,產生紛爭之疑慮。
縣警局指出,本案經採最有利標精神採購,於本(10)月初完成驗收,隨即配發各外勤單位使用,目前各服勤同仁使用本應勤裝備的滿意度,一般風評反應極佳,讚揚使用方便,一鍵即可及時開啟錄得關鍵畫面,符合人性化操作所需。
警局強調,有此利器在臨場執勤時,讓員林更能注重執勤言行,避免有不當失檢情事發生;並加強蒐證作為,強化證據力,避免各執一詞,確保雙方權益。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所訂執行各項勤務之標準作業程序,均有明確律定應攜行之應勤裝備,尤其針對執行干涉、取締及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之勤務作為時,均有律定應攜行錄影(音)及其他必要裝備。【圖說:為保障警民權益,澎湖縣警局採購微型攝影機。】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