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慰問後賠償 縣府請有心人士不要惡意杯葛
〈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針對中油公司近日將發放湖西、湖東、尖山、林投四村慰問金,環保局重申,縣長陳光復爭取的1800萬是中油第一波針對周邊四村鄉親的慰問,後續還有賠償金和回饋金,三者並不相同,請有心人士不要混淆、惡意杯葛。
環保局指出,中油對於漏油事件,原預定以1200萬發放給周邊四村表示慰問與歉意,經縣長陳光復當面向經濟部次長曾文生爭取加碼50%,獲得經濟部支持後確認慰問金提高到1800萬,並以油庫所在地的湖西村分配7成,其餘三村分配3成為原則。此外,陳縣長亦爭取框列2億元的復原基金,不夠就再追加,回饋金部分則比照台電提高到每年600萬。
而這1800萬為慰問金性質,只要106年6月25日至107年7月25日期間設籍周邊四村,不分老少、不論有無損害均可領取,與後續以損害程度為認定標準的賠償金不同,更與定期定額的回饋金無關。
環保局強調,在慰問金發放之後,賠償金的部分,會再視檢驗結果來判斷損失與求償額度,此一部份,縣長陳光復要求從寬認定「不限金額、如數賠償」,如養豬戶、農作物因此一事件無法銷售,所有損失均由中油負責,中油方面也表示同意,請遭受損失的鄉親放心,縣府絕對力爭鄉親的權益。請有心人士不要惡意杯葛,讓整個善後程序可以加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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