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關懷原住民發放急難救助金
〈記者傅珮玲/澎湖報導〉「原住民族委員會輔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係為救助遭遇緊急危難或災害致生活陷於困境之原住民,凡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可依遭遇情形於急難事由發生日起3個月內備齊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縣政府或鄉(市)公所提出,補助項目如下:
1.死亡救助:因死亡無力殮葬者。
2.醫療補助:負擔家庭生計者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
3.生活扶助:如因負擔家庭生計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致生活陷於困境,經核定機關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者。
4.重大災害救助:遭受水、火、風、雹、旱、地震及其他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等情形。
民政處表示:本年度已申請補助案件為醫療補助3件及生活扶助1件,計新臺幣3萬1,000元,盼能在原住民生活困難時給予即時的幫助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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