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報載公車司機惡意過站不停 原來係誤會一場
〈記者吳清池/澎湖報導〉有關本(4)月21日報載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公車司機3度惡意過站不停案,經車船處調閱行車記錄器,並參酌雙方說法,證實全案為乘客與司機間溝通上認知不同而引起誤會,並無惡意刁難乘客等情事。
車船處表示,內垵公車站牌計有4站,由馬公出發至內垵到達順序分別為內垵北站、內垵站、內垵南站、內垵廟站,投訴民眾是於車輛經過內垵北站後方才按下車鈴,鄭姓司機便於下一站內垵站停靠,但民眾僅回覆不是這站,並沒有說明是哪一站,所以公車繼續行駛,直到車輛經過內垵南站,民眾才表示要下車,司機基於安全考量,表示沒有站牌無法停靠,將待車輛行經內垵廟站迴轉後於內垵南站讓民眾下車,但車輛抵達內垵廟站後,民眾於該站下車。
經查本案公車司機並未違反車船處工作規則,更無刻意刁難乘客,會發生誤解起因於民眾按鈴時沒能清楚表達確實要下車的站位,但車船處內部調查後,亦認為鄭姓司機服務態度不夠主動積極,如當下能主動詢問應不至於產生誤會,該處針對此案將再加強司機行車規則及相關禮貌服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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