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管處澄清隘門沙灘水上活動鬧雙胞新聞
〈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有關澎湖時報107年4月21日報載「隘門沙灘水上活動鬧雙胞,沒得標的業者動用特權非法佔用沙灘經營水上活動,澎管處不敢管。」新聞,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澄清依據隘門沙灘遊憩服務設施出租契約內容,該案承租業者為彩虹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該業者承租經營範圍僅為北側部分沙灘地、區內南側部分土地、賣店建物及周邊土地,依承租範圍收取租金,其餘為公共區域係委託清潔維護範圍並酌予減免租金;本出租案係採最有利標精神辦理,租金報價則由廠商自行於營運企劃書敘明,依各評定項目綜合評選出最優廠商。
隘門沙灘水域遊憩活動範圍目前僅公告劃定非動力區,非動力區以外之水域是開放海域,尚無禁止親水活動行為,業者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應依商業登記法、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依該管理辦法規定並無賦予管理機關准駁業者營業之權責,惟為加強提升遊客安全及保護消費者權益,澎管處每年都函請業者備查活動資料,供其檢視,並於官網公布備查名單供遊客參考,日前彩虹育樂及金沙灘業者皆有備查資料在案,惟為杜防水域遊憩活動有不法行為,澎管處於熱門水域遊憩活動地點仍依巡查計畫持續加強稽查。
另依發展觀光條例及澎管處公告林投隘門沙灘遊憩區禁止事項規定,於隘門林投沙灘土地非經同意不得擅自於沙灘駛入機械傳動機具及不得於風景特定區擅自放置營業器材設備進行攬客營業,任何業者若違法相關法令,澎管處皆依蒐證、勸導、告發等行政裁罰作業程序辦理,金沙灘日前因擅自於隘門沙灘土地內設置攤架、廣告物、放置營業設備及於林投沙灘駛入動力機具等違規行為,遭澎管處近期發文取締勸導在案,若有任何業者於澎管處管有據點土地內查有違規行為,澎管處皆會依違規事實取締追究,絕無報載慫稱因動用特權,政府不敢管之情事。
為維護隘門沙灘水域生態環境、旅遊秩序及遊客安全,澎管處本處將持續加強巡視勸導及取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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