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冬遊澎湖觀光消費券」店家請款30日最後申請日
〈記者洪疇雲/澎湖報導〉「2017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店家請款作業107年3月30日(五)為最後申請日,尚未辦理請領之店家,敬請留意請款時效,以免權益受損!受理地點仍維持縣府旅遊處及澎湖海洋地質公園中心2處,08:00-12:00;13:30-17:00開放受理。
縣府旅遊處表示,「2017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店家請款作業,已進入倒數階段,目前,仍有部分店家尚未提出請款申請,為免權益受影響,特別呼籲務必把握107年3月30日最後請款日期,逾期將不再受理。
店家請領消費券時請備齊:1.統一發票或收據(抬頭:澎湖縣政府;統一編號:96405802)。2.店家兌領申請表格(請一併提供店家匯款銀行帳號及存摺封面影本,存摺戶名需與申請店家營登或商登名稱相符)3.店家合法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影本。4.消費券(請黏貼於指定之黏存單表格中)等相關文件,前往受理地點提出申請,以免往返補件耗費時間。
相關申請表件請至澎湖逍遙遊網站-「2017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活動網站頁面或至http://www.skyer.com.tw/penghu/查詢下載,或撥打服務專線06-926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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