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長賈樂吉決建立青少年友善成長環境 防制霸凌

 

〈記者傅珮玲/澎湖報導〉有關近日臉書傳載「澎湖校外談判 飛妹狂打影片」引發熱議,該案經警察局調查發現,該案非近期發生之事件,而案發迄今警察局亦未接獲相關當事人報案,目前警方已掌握當事人相關資料,並通知校方協助後續相關處置及輔導,同時加強宣導相關法律責任,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霸凌事件並非新興社會或校園問題,因為暴力事件一直存在於我們所身處之環境周遭,其對於身心發展中的兒童及少年所造成的傷害,不僅妨礙個人之人格發育,更對其未來社會、國家帶來潛在的負面影響,因此如何防制霸凌事件,是當前警政與教育等相關單位共同努力的目標。

 

什麼是霸凌?所謂「霸凌」是指孩子們之間權力不平等的欺凌與壓迫。而校園霸凌則係指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騷擾或是有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成為受凌學生,造成其身心痛苦的情形。目前依據教育部對於校園霸凌之定義如下:

一、具有欺侮行為。

二、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三、造成生理或心理侵犯的傷害。

四、雙方勢力(地位)不對等。

五、其他經各校因應小組認定為霸凌個案者。

 

警察局長賈樂吉表示,目前常見的校園霸凌種類如肢體霸凌、言語霸凌、關係霸凌、網路霸凌、性霸凌及反擊性霸凌等等,不管何種霸凌行為,皆會破壞校園孩童健全成長受教環境,為防處校園暴力或霸凌問題,未來警方執行工作重點如下:

一、持續主動派員協助學校宣導「反霸凌」,講解有關法律、人身安全等常識,建立正確法治觀念,強化學生危機應變能力。

二、配合校外會針對轄內青少年易聚集處所(如公園、車站、公廁等) 實施聯合巡查及春風專案,防處少年犯罪(偏差)行為。

三、加強網路巡查,一經發現影片內容涉及刑法罪責,即予蒐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四、定期與各級學校保持聯繫及良好互動,建立資訊暢通管道,並協請校方如發生校園暴力霸凌案件,應主動通報轄區警察機關派員即時處理,以達嚇阻校園犯罪功效。

五、與教育處、校外(分)會召開「校園安全座談會」、「二級聯繫窗口定期聯繫會議」、「校外會工作檢討會」等各項會議時,針對當前校園暴力或霸凌案件提出檢討,對有暴力傾向之學生即時妥適處理與列管追蹤輔導。

六、落實校園安全環境評估檢測,協請學校與教育單位於校園死角或較偏僻處裝設監控設備,強化學校治安預警功效及嚇阻犯罪功能。

七、建議學校應對有暴力或霸凌傾向學生加強品德與法治教育,另對圍觀學生冷漠、起鬨、叫囂的偏差行為,即時導正觀念,並強化同儕友愛教育。

八、即時分析當前少年偏差行為或有害少年成長之環境、治安事件等, 作成校園安全警訊,利用學校網路傳遞張貼公告,並呼籲家長、師生提高警覺,共同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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