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朋引伴冬遊澎湖 觀光消費券11/21日正式啟動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為鼓勵遊客冬季到澎湖旅遊,縣府發行觀光遊客消費券●,11月21日起開始正式上路,17日上午在第一會議室舉辦「2017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記者會,縣長陳光復到場參加啟動儀式,公布消費券內容形式與消費指南手冊,陳縣長期盼今年秋冬觀光客人數持續成長,突破120萬人次目標,讓澎湖冬天不打烊。
陳光復表示,澎湖近2年觀光客持續成長,自上任時96萬人次,去年突破108萬人次,期盼能延續夏季觀光旺季人潮,突破120萬人次。他指出,根據統計截至今年10月底,觀光客人次比起去年同時期增加5萬人次,距離120萬人次還差約5萬多人次,未來11月19日澎管處「菊島澎湖跨海馬拉松」,選手連同眷屬約3,000人,再加上消費券帶動下,有信心達到120萬人次目標。
陳光復指出,澎湖除海鮮肥美外,冬天另有特殊風情,他表示,澎湖總共有27個文化古蹟,密度在全台名列前茅,非常具有吸引力,另外,12月有逆風跨海大行軍、民歌音樂會、漁翁島燈塔夕陽草地音樂會、2018跨年晚會活動,歡迎遊客來到澎湖體驗秋冬海島風情。
本次預計發行面額100元之消費券共16萬4,000張,活動期間自106年11月21日起(以入境日期為準)至107年2月10日止,凡非澎湖籍的入境遊客備齊相關文件即可前往指定地點兌換,兌換完為止。
入境遊客(限非澎湖籍)達3天2夜者,憑當次交通憑證(機票、船票擇一或出示其他運輸工具入境證明)、身份證明文件(本國籍者出示身份證或非本國籍者出示護照)及澎湖本地住宿證明(本縣合法飯店、合法民宿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入住達2晚以上者(憑住宿發票、收據或證明),即可每人領取觀光遊客消費券11張(每張面額100元),共計1100元;達2天1夜者,憑前述交通憑證、身份證明文件及澎湖本地1晚住宿證明,即可每人領取觀光遊客消費券5張(每張面額100元),共計500元。
遊客可檢附上述各項證件及相關憑證資料,於活動期間內每日8時至18時止,前往澎湖海洋地質公園中心、馬公機場兌領領取,另為服務直達望安及七美鄉遊客,縣府將於七美、望安設置兌換處,待地點確認後於網站公佈。此外,消費劵可於本縣合法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店家自由消費抵用,並享各店家推出之折扣優惠,惟不得找零或兌換現金。
另外,此次特別邀請澎湖在地店家踴躍參與,於活動期間配合推出相關優惠方案,縣府旅遊處也彙整各店家提供之相關促銷優惠並製作消費指南手冊,手冊連同「觀光遊客消費券」一起發送,只要在活動期間內到手冊指定的店家消費,不僅可以使用觀光遊客消費券購物,還可享受該店家折扣優惠或來店贈品。
凡有意進一步瞭解觀光消費劵及相關優惠措施者,可逕撥0977-312101,向澎湖縣觀光發展研究會進一步洽詢。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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