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持續推動NSM管理制度 輔導21家航商率先加入
〈記者林鈴雀/台北報導〉航港局自8月10日宣布實施「國籍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及輔導計畫以來,與業者進一步溝通後,以客船及所屬航商為主,包含部分金廈小三通航線、馬祖及馬祖離島航線、東港小琉球航線、澎湖及澎湖離島航線、綠島航線等,共計28艘船舶和21家航商列為優先示範對象並配合航港局輔導,逐步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航港局表示,按計畫時程預計107年1月完成臨時評鑑後核發臨時證書,預計107年7月檢視船舶執行安全管理制度情形,及完成人員訪談及初步評鑑後核發正式證書。藉由制定標準作業流程、公司內部定期稽核及航政機關定期評鑑等機制,對船舶安全管理及汙染進行有效控管。透過標準化、制度化、文件化的標準管理流程,以有效健全業者的制度,降低人為因素造成的船舶航行意外事故風險,提升航行安全與市場競爭力。
航港局指出,為取得落實NSM制度的法源依據,已著手修訂船舶法,增訂第30條之1及第94條之1,規定適用的船舶種類及罰則,船舶法修正草案已於今年8月15日預告完成,未來修正條文通過後,業者須於施行日起1年內通過評鑑,以取得航政機關核發的證書,後續並透過定期的稽核、評鑑等方式,持續協助業者健全制度、落實執行。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