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哈奇/澎湖報導)勞動部為促進性別工作平等,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輔導事業單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設置哺(集)乳室及提供托兒服務,本(104)年度預訂於3月至10月間,辦理15場次企業托兒及哺(集)乳室專家諮詢輔導服務。
縣府社會處表示,哺(集)乳室或托兒措施部分諮詢輔導服務,每場次以輔導5-6家事業單位為原則,由有意申請設置之事業單位提出申請,縣府於評估確有輔導之必要後,聯繫專家進行諮詢輔導服務,並於諮詢完畢後一週內將諮詢輔導服務紀錄表、簽到表及核銷單據送交勞動部以辦理核銷。至於托兒設施部分,縣府將協助受理有設置意願之事業單位申請,並將相關申請資料送交勞動部規劃辦理。
參加托兒及哺(集)乳室專家諮詢輔導服務的對象,為轄內僱用受僱者250人以上尚未辦理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之事業單位;另欲規劃辦理托兒服務或設置哺(集)乳室,且有進一步瞭解相關作法之事業單位亦可申請參加。
縣府社會處提醒,為鼓勵民間事業單位或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及措施,以僱用員工99人以下者中小企業等民間單位優先補助對象。若由政府設立推動者,或當年度已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助者,不得再申請補助,即政府單位員工有托兒需求,得以公辦民營或出租場所模式,簽約委由專業團體自行出資經營且自負盈虧,方得申請補助。補助比率原則以專款專用不超過實支數80%,若提供延後收托及夜間托育者提高補助比率至90%。有意申請專家諮詢輔導服務之事業單位,請撥縣府社會處06-9270907洽詢,縣府將協助轉介輔導單位。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