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分局提醒牛羊隨意趴趴走 飼主恐受罰
〈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每年4月至10月是澎湖旅遊旺季,總是吸引絡繹不絕的遊客前來體驗海島的熱情活力與明媚風光,當成群結隊的租賃機車遇上天蒼蒼、野茫茫下的牛羊,總是讓遊客們駐足拍照,興奮地留下難忘回憶。
但是,飼主如未將牲畜圈養完善,而放任牛羊無拘無束地於道路上活動、奔走,對於其他用路人其實是一大威脅,輕能影響交通,重則可能發生事故,造成他人生命財產的損害。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1條也規定:「故意踐踏他人之田園或縱入牲畜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若因此肇致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毀損或人員傷害,更會觸犯刑法的毀損罪或過失傷害罪,甚至須負擔相關民事賠償。
有鑑於此,白沙分局呼籲轄內牛、羊之飼主,應確實善盡管理人責任,加強管理、妥善圈養,共同打造及維護良好的交通環境,給予大眾安全的通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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