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呼籲共同防範「假租屋 真詐騙」

 

(記者吳清池/澎湖報導)租屋詐騙頻傳,南部1名家境清寒的張姓女大生北上求學,為幫父母省錢,透過網路找到1間租金低廉的雅房,並付給自稱包租婆的黃姓女子1整年房租和2個月押金共77,000元,但付款後雖不斷傳訊息催促交付房屋鑰匙,黃女卻以各種理由推託,最後乾脆已讀不回,張女始知遭詐報警。

 

張女表示,自己於今年6月初在臉書的租屋社團刊登租屋訊息,很快就收到黃女回復表示有雅房出租,地點就在張女的學校附近,且如預付1整年房租,可享月租5,500元的優惠價。由於張女家境清寒,上大學的學雜費已所費不貲,一心想幫父母減輕負擔,見租金低廉,乃和黃女相約看屋並簽約,並請父母借款籌措房租和押金77,000元,沒想到黃女收錢後,卻以房屋需要整修為由,遲遲未將鑰匙交給她,並表示7月初才能交屋,實際上卻利用這段期間持續帶其他被害人看屋並簽約收錢。

 

張女見黃女至7月中旬仍不斷拖延交屋,最後甚至已讀不回,察覺有異,和其他同校與黃女簽約的房客聯繫,才發現看的都是同一間雅房,報案後更得知黃女不但一屋多租,甚至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房東,而是該雅房的房客,真正的房東則完全被蒙在鼓裡。原本想幫家中省錢的張女,沒想到反而讓家裡被騙損失近8萬元,報案時不斷流淚自責,令員警相當不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表示,過去詐騙集團往往在租屋網站上刊登租屋廣告及假的房屋美照,並以電子郵件謊稱人在國外,有意租屋者必須以西聯匯款預付房租,俟被害人付款後即斷絕聯繫;但國內的租屋詐騙亦不在少數,歹徒本身並不擁有房屋產權,卻冒充房東,詐取房租後即人間蒸發。民眾租屋時,除務必親眼看到房屋外,更應確認房東為房屋所有權人或經合法授權,並避免一次預付大筆款項,卻遭受詐騙或產生糾紛。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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