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寄送牌照稅催繳繳款書 請收到繳款書的民眾儘速繳納
(記者吳素貞/澎湖報導)106年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的民眾請注意,澎湖縣政府稅務局委託郵局以雙掛號寄發催繳繳款書,民眾若發現家門口貼有郵局的送達通知書,請儘速至戶籍所在地的郵局領取繳款書,或是收到稅務局寄發的繳款書,請在展延期限內至便利商店或金融機構繳納。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此次寄送的牌照稅繳款書,是以雙掛號寄至戶籍地址,如經郵局貼寄存領件通知,會在郵局保存3個月,即使納稅義務人不去領取,從寄存那天開始就生合法送達效力,過了繳納期限30天仍未繳納,便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繳納之前如果有交通違規,還會加罰應納稅額一倍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果無法確定自己是否仍有稅捐尚未繳納,可撥打電話9279151-255、256,將有專人為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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