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鑑於電激捕魚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竭澤而漁造成漁業資源枯竭,地檢署吳巡龍檢察官率領本縣環保案件查緝小組成員(第八海巡隊、第七海岸巡防總隊、警察局、農漁局)8月21日10時許再度出擊,於馬公第三漁港澎湖漁市場西側碼頭查獲將軍籍「金○發1號」漁船涉嫌非法電魚,查緝小組登檢後即查獲電魚之漁獲物乙批,該批電魚之漁獲物多屬珊瑚礁魚類,計有鸚哥、石斑、石老、烏尾冬等多種魚類,總計約160公斤。
查緝小組現場將相關證物及漁獲物全數扣押,其中漁獲物部分則送水試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進行科學鑑定,全案並依違反漁業法第48條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另外,106年來本縣環保案件小組結合地檢署嚴加打擊是非法電魚之工作,截至目前執行扣押漁船(或自用遊艇)計有4艘。
為保育本縣海洋生態環境暨漁業資源之永續利用,地檢署與本縣環保案件查察小組採不定期出勤查緝違法電、毒、炸魚之行為,請漁友不要抱持僥倖,以免違法遭受刑責。農漁局籲請民眾共同參與保育工作,一同戮力於澎湖海洋生態環境之保育,並告知親友,凡違法電、毒、炸魚遭查獲者,依漁業法第60條之規定,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請漁友共同遵守。
非法捕魚檢舉專線:
縣民服務專線:1999
農漁局:9261145
海巡署: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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