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素貞/澎湖報導)為落實簡政便民,並提升國民身分證的製發品質,內政部發布「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修正部分條文,民眾申辦國民身分證,可以選擇繳交數位相片,不一定要用紙本相片,讓申辦作業更便利,歡迎鄉親多加運用。
申辦國民身分證時原須到戶政事務所繳交紙本相片,為擴大便民服務效益,開放申辦國民身分證可以繳交數位相片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ris.gov.tw)點選「網路申辦」,再點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作業」,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出生日期及驗證碼,就可以上傳數位相片電子檔,上傳後再到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辦國民身分證,戶政事務所就可以直接替您下載相片電子檔製作國民身分證,不用再繳交紙本相片。
此外,這次的修正也開放因配偶、父母或養父母改姓、名或姓名,而須換領國民身分證的民眾,可以不用繳交紙本或數位相片,改為直接列印檔存相片製作。另考量到因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或縣(市)改制而須變動戶籍地址的民眾,是因受政府施政影響,因此也開放可由戶內人口代為申請換領戶口名簿,無須戶長書面委託,讓申辦程序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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