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珮玲/澎湖報導)隨著台灣數位環境快速發展,智慧型手機及電腦等上網工具甚為便利,以致使用網路已成為兒童及少年普遍性日常活動。依據ㄧ份國小兒童上網行為調查報告發現,已有54.9%的兒童在8歲前已開始上網,甚至有14.9%的孩子在4-6歲時即已有上網的經驗,網路使用正快速低齡化。
惟網路空間之使用者身分多元且複雜,兒童及少年常因缺乏社會經驗,且正確使用網路之認知不足,而陷入網路詐騙、遭網友性侵害或暴力霸凌、甚至誤觸法網等風險外,也易發生兒童及少年因網路素養不足而產生網路霸凌、網路詐騙等問題,包括:個人社群網站發表誹謗或辱罵他人之不當言論、散佈內含暴力、色情及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之圖文影片、暴露個人隱私、過度沉迷線上遊戲發生人際衝突及金錢問題……等情事。
有鑑於保護兒少,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者,應禁止兒童及少年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違反者依法可開罰,情節嚴重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不過,衛生福利部表示,目前為止並沒有針對此項行為對家長開罰,也沒有開過勸導單,原因在於家長不可能自己檢舉自己,且旁人檢舉也會有舉證上的困難。此規定是提醒家長長期使用3C不僅對孩子的健康造成影響,也增加接觸網路色情、暴力的機會。很多家長可能擔心小孩吵,拿3C給小孩看,但孩子吵並不是壞事,家長應控制小孩使用3C時間。
社會處也提醒,目前正值暑假期間,父母除了要注意孩子使用3C的狀況,更應協助孩子辨識網路交友陷阱,更應教導正確的網路使用「五不一要」觀念:不要沉迷網路影響作息、不要暴露個人資料、不要傳送太過裸露的視訊及照片、不要單獨赴約、出遊不要喝別人事先準備好的飲料,及與網友要在公開的場合見面,教育孩子自我保護觀念。
社會處在推動各項兒少福利一直是不遺餘力,致力建構兒少發展的建全環境,各項福利資訊可至社會處網站查詢,另成立兒童少年安全專區,分享各項兒童少年安全資訊(校園安全、網路安全、遊戲安全、居家安全、交通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並提供安全檢核表,社會處網站網址
(http://www.penghu.gov.tw/society/index.jsp),歡迎民眾多多使用,共同營造兒童少年安全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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