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澎湖開拓館原為日治時期澎湖廳長官舍與台灣光復後澎湖縣縣長公館,民國88年澎湖縣政府為有效利用歷史建築空間,乃依據澎湖縣長公館原始建築風貌加以修復,重新規劃為澎湖開拓館,並於民國91年12月13日登錄為歷史建築物,為本縣首例的歷史建築再利用之地方文化館。
為保存澎湖歷史文化及推展各項藝文展覽,厚植文化底蘊,提供民眾優質參觀空間。澎湖開拓館自106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向澎湖開拓館提出展覽申請作業,受理申請107年1月至12月之檔期,每檔展期展出時間以三個月為原則,並視情形調整檔期。展覽主題需符合歷史、文化、藝術、人文等內涵,展出作品媒材不拘,並以適合於本館場地空間展出者為限。申請資格為國內外博物館、公私立藝文團體、機關、學校或個人創作者,均得向本館申請。申請表單請至該局網站
(http://www.hccc.gov.tw/zh-tw/Download/List/37)查詢及下載。聯絡人請洽06-9210405轉6405(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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