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稅務局為適時提醒民眾合法節稅的權利,特推行「地方稅務節稅檢查」便民服務措施,為本縣民眾所繳納的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進行檢視,並提供最適當的節稅建議。
稅務局指出,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課稅,民眾若有符合離島車輛或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者,應立即提出申請。車輛如長期不再使用或老舊損壞不堪使用,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報廢或註銷牌照等手續;車輛如果有遺失(被偷或遭扣押),應於15日內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取得報案證明單,再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遺失註銷牌照手續,辦妥相關車籍異動手續後,當年度使用牌照稅即按實際使用日數計算全年期稅額,對於未使用的日數則依規定可申請退稅。但車輛若尋獲或恢復行駛,亦須向監理機關辦理重新領牌或復駛手續,並恢復課稅。
民眾如尚有其他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打06-9279151-255、256服務專線,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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